山东发布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两份合同示范文本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3日17:53 研究室

8月17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等文件的通知》,正式推出两份示范文本,供业内参考。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适用于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发包活动,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第1条 一般约定,第2条 发包人,第3条 发包人的管理,第4条 承包人,第5条 设计,第6条 材料、工程设备,第7条 施工,第8条 工期和进度,第9条 竣工试验,第10条 验收和工程接收,第11条 缺陷责任与保修,第12条 竣工后试验,第13条 变更与调整,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第15条 违约,第16条 合同解除,第17条 不可抗力,第18条 保险,第19条 索赔,第20条 争议解决,第21条 补充内容。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实际需要。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适用于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活动,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版)》合同协议书共计12条,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权利义务,包括工程概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与内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合同价格形式与签约合同价、委托方代表与咨询方主要负责人、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词语含义、补充协议等重要内容,并约定了合同订立生效条件及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和合同份数。通用合同条款共计16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委托方义务、咨询方义务、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全过程工程咨询成果文件交付、全过程工程咨询成果文件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合同价款与支付、变更与索赔、责任与保险、知识产权、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合同解除、争议解决。前述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咨询服务中的实际需求,是通用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基础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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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山东省住建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