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于6月15日开始实施。该标准涵盖了企业采购战略管理、实施管理、采购信息管理、供应商管理、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等制度规定,基本覆盖企业采购管理的全部主要内容。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
国有企业采购兼具公共采购和企业采购的双重属性,既关系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也关系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该标准的发布将有助于提升国有企业采购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和供应链创新应用水平,进一步填补国有企业采购法规方面的空白,促进国有企业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准确掌握采购管理规范的核心内容及要领,解决国有企业采购中的困惑和突出问题,打造国有企业专业化采购队伍,7月29日,慧湖学院特邀请本标准的主编陈川生老师来苏授课,为广大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者解读新规范的核心内容及要领。
现场来自元禾控股、中方财团、城市重建等二十家国企的60位同仁参加了此次公开课。
陈川生
原任山西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副厅级)
注册项目管理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从事招标采购实践工作二十余年,退休后从事招标采购理论研究和教学
陈川生老师在课后接受了小湖的访谈,
给大家就《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
再次划重点!
没有参加培训或者没有好好听讲的同学,
赶紧看过来,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点击视频即可查看)
重点讲解
2019年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和2020年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的出台背景旨在解决企业采购的难点痛点:一是逢采必招,所有的东西采购金额划线,需要招标采购,采购效率低,走过场,特别是在制造业,以至于企业在世界市场上缺乏竞争力;二是重中间轻两头,以程序为导向,而不是以结果为导向,造成我们并没有通过招标取得它应有的效益。
根据我们国家现有的采购的现状,分为项目采购和运营采购,项目采购就是一次性,重复的采购就是运营采购。
采购规范针对非必须招标。非必须招标,并不是要排除招标,只是说招标要有一定的条件,这个条件就是采购需求明确,具有竞争条件,采购时间允许,交易成本合理,这四个条件同时具备,才能够招标。除此之外,那就用其他采购方式。
对紧急采购也应当设计一种方法,所以我们操作规范设置设计了四个条件,第一个是招标,第二个是竞价选举选比,第三个就是谈判磋商,第四个就直接采购。
在管理规范里面最重要的一个特点,除了要落地能用以外,还要引领。这里面有两个观点,一个是小采购向大采购转变,一个是从价格驱动向价值驱动转变,这是我们国家国企当前应当注意的两个问题。
在陈川生老师细致生动的讲解下,
大家应该对于《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
有了一定的认识和理解,
若有继续了解和学习的需要,
欢迎参加公共采购分会组织的相关专题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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