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缩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
二、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和环节。
三、大力清理简并资质类别、等级,国家职业资格压减一半以上。
四、继续压减中央和地方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五、治理各种不合理收费。
六、对重点领域进行重点监管。
七、整治各类变相审批,并持续清理压减。
八、2019年底前,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
九、大力推进信用监管,推行承诺制,对坑蒙拐骗行为严厉惩罚。
十、9月底前公布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