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标:“采购操作规范”有望解除国企三大困惑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5日00:00 研究室



编者按

4月24日上午,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主办、中物联公共采购分会承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协办的《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团体标准发布会在北京召开,中物联副会长、公共采购专家委员会主任程远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部主任丁扬等领导出席并讲话。来自央企和地方国企的采购负责人、国内权威媒体记者等近百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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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办公室负责人王文标代表金融企业,发表了题为《“采购操作规范”有望解除国企三大困惑》的讲话全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对《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的正式发布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也对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让我们采购一线工作者有机会参与《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的起草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直以来,国有企业在开展采购工作中,面临着三大困惑。

一是没有标准。在采购实践中,除了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之外,国有企业可以依托的规范性文件很少,而能给国有企业采购工作以系统性的指引文件就更少了。财政部有《国有金融企业集中采购管理暂行规定》,但这个文件仅在国有金融企业适用。在这种背景下,各国有企业如何开展采购工作呢,大多是遵守招投标法、参考政府采购,体现在操作实践中,往往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具体标准,心里没底。今天,《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发布后,标准产生了,叫做“行业推荐性自律规范”。

二是难以取舍。在采购实践中,我们一线的采购人员经常面临种种困惑:比如说,该招标的不招标不行,法律有明确规定;一概公开招标,也不行,企业没法干了。再比如,企业采购原料物资、采购设备、采购软件,到底应选择哪种采购方式、遵照什么流程?困难多,困惑多。《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着眼企业采购全生命周期,从供应商寻源到采购方法的选用,从采购的组织到采购的管理,从采购的监督到采购的考核,都进行了全方位的梳理和明确,甚至还附上了相关的案例,既高屋建瓴又细致入微。实用,就用它了。

三是创新难。国有企业集商业性和公共性为一身,一方面国有企业为应对市场变化,采购需求千变万化,采购部门要去适应,去创新。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往往需要不断面临各种合规性检查,创新意味着改变,改变就意味着风险。《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对国有企业采购中面临的这些问题给出了解决方案,同时还借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公共采购示范法》等国际规则,对于国内风起云涌的互联网采购大潮,也针对性地把电子信息平台、采购商城等内容吸纳进来,为国企采购创新提供了参考依据。

今天是个美好的日子,因为《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发布了。让我们共同祝愿国企采购的明天更美好。

谢谢大家!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

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审批同意、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备案设立,从事我国公共采购行业的协调与管理,隶属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分支机构,成立于2014年3月。主要由从事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军队采购、国企采购、高校采购及采购专家自愿组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分会旨在发挥政府与行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制定行业标准,实行行业自律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开展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专业技术培训和严格管理,研究和发布公共采购指数,促进我国公共采购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