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200名注册建造师中,1115人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28日16:05 研究室


 

 

日前,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关于2021年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双随机”检查(第一批)结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知》)。检查结果显示,第一批随机检查的1200名注册建造师中,有1115人不合格。而不合格的原因都是因为“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通知》严肃指出,对本次检查中不合格的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其到岗履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通过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对该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到岗情况进行考勤,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对使用本次检查中不合格的注册建造师用于工程招投标、资质申报的企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其人员社保缴纳、人员业绩等情况重点审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86

刘怀志

川251060800132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87

卿彪

川251151614980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88

胥超

川251121359732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89

陈尧

川251121382256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90

毕强

川151121311607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91

张兵

川251121499471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92

孟贵刚

川251131493637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93

邓学延

川251161721399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94

徐娟

川251141536486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95

梁烨

川251121361696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96

陈向辉

川251171728834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97

冷志明

川251121364271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98

刘美琳

川251121362978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99

李国飞

川251101024732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00

丁家一

川251141622144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01

杨琰琰

川251121376096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02

钟俊

川251151608129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03

郑国明

川251151614345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04

雷怡

川251131709471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05

姚媛梅

川251121358495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06

朱云

川251111244087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07

董静雅

川251151620573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08

党桂虎

川251131483847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09

何茜

川251111244052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10

万维怡

川251151610824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11

吴小林

川251141523930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12

祝其丽

川251131497874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13

杨丽琼

川251101254350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14

孙铁蓉

川251141526754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15

王霞

川251131503779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16

周劲松

川251161717875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17

何平

川251141708531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18

胡勇

川251141621695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19

晏柳蓬

川251181911594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20

陈罗军

川251151611161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21

王静

川251111254124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22

涂赵国

川251151706760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23

宁娟

川251111247207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24

苏越

川251151934052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25

曹恒琪

川251131930677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26

龙光才

川150060802103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27

吴浩然

川251121494697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28

易冲

川251161716077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29

马朝武

川251151612921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30

胡健

川151111109675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31

李建国

川251070803116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32

李盛

川251121381267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33

李江春

川251101129496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34

蔡琳

川251181912647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35

王敬忠

川251131491754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36

刘东敏

川251121370031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37

罗德银

川251101026561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38

刘振宇

川251111250395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39

艾燕英

川251141527514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40

张鑫

川251171806471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41

石燕

川251141521004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142

邹亚

川251141530325

不合格,2020年以来,注册期间存在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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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双随机”检查(第一批)结果的通告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23号)精神,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2021年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双随机”检查,经公示和申诉复核,现将2021年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双随机”检查(第一批)结果予以通告,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对本次检查中不合格的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的,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其到岗履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通过实名制管理服务平台对该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到岗情况进行考勤,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对使用本次检查中不合格的注册建造师用于工程招投标、资质申报的企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其人员社保缴纳、人员业绩等情况重点审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2021年度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双随机”检查(第一批)结果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