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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大剑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7日14:03 ggcgfh

 

    11月13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常务副会长胡大剑出席公共采购分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并做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全文如下: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
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胡大剑 2018年11月13日)

蔡会长、各位副会长、各位理事、各位专家:

    大家晚上好。
    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第一届理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之际,我谨代表分会秘书处,向各位会领导、理事以及专家,就成立近五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报告如下:
    一、成立以来的主要工作
    公共采购分会自2014年初成立以来,在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领导的关心重视和各会员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促进公共采购改革开放创新发展为己任,努力成为政府和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推进我国公共采购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国际化、职业化发展,在公共采购领域取到了较好的成绩和声誉。 
    过去的五年,是公共采购事业快速发展的五年,也是公共采购行业改革创新的五年。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文),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拉开了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的大幕;各地的改革探索步伐大大加快。2018年4月,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会演讲中提出,在扩大开放方面,中国将“加快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进程”,表达了中国尽快加入GPA、加大公共采购对外开放步伐的决心。五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一直相伴随。
    五年来,公共采购分会深入贯彻服务宗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引领行业发展,对内增强行业凝聚力和协会服务力,对外提升行业影响力和协会公信力,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策研究,提供智力支撑和决策咨询
    分会积极参与公共采购领域的理论研究、政策宣传、法规修订和决策咨询工作。在理论研究和政策咨询方面,分会先后承担了中财办政府采购课题组的试点组织工作,参与了GPA谈判国企出价问题的专家论证,组织了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创新、公共采购法律体系建构、公共采购信息化、国有企业采购管理与操作规范、高校后勤物资采购社会化、公共采购年度发展报告等方面的课题研究。分会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过程中,分会积极征求业内意见,表达行业诉求,协助政府部门出台有关政策法规。
    (二)加强行业调研,完善行业标准与规范体系
    分会每年在国内组织各种形式的考察调研活动,深入会员单位和业内企业调研座谈;四年多来,共走访了会员单位30余次。就公共采购体制机制创新和政府电子化平台建设等内容,分会先后赴中央国家机关采购中心、解放军陆军勤务学院、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财政厅、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京东商城等单位进行考察、调研,深入了解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将对我国公共采购制度改革创新带来新机遇和新挑战,探讨政府采购和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创新和电子化采购新模式,促进会员单位的相互了解、交流和学习。
    (三)办好品牌活动,搭建行业交流平台
    分会连续五年承办全球采购论坛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论坛,主办公共采购年会和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高校采购、国企采购、军事采购等分论坛,搭建了一个全球性、全行业的交流平台。每年的全球采购论坛都有来自联合国、美国、欧盟等国际组织和国家的代表,以及全国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高校采购、央企采购等机构负责人1000人以上参会。今年的论坛上,分会增加了“全国公共采购年度评选”活动,受到了全行业的关注。目前,连续五届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论坛”已经成为全行业最受关注的年度大型活动之一。
    (四)推进电子化采购,倡导阳光采购新理念
    “阳光采购”是公共采购行业的使命和追求。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电子化平台是阳光采购的最佳实现途径。分会按照早期参与中财办课题组所制定的建设思路,秉承“以信息化建设作为突破口,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推动政府采购的改革与创新”的理念,以22家中央和地方省市政府采购中心试点单位为依托,协助海南省、湖北省、青海省、内蒙古、深圳市等试点单位,积极推动公共采购电子化平台的部署和应用,提升公共采购行业的信息化水平。
    (五)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推动公共采购国际化进程
    分会成立伊始,便多次组织政府采购机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和央企采购负责人赴欧洲、北美考察,观摩和学习国外公共采购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与欧盟公共采购司、美国政府采购协会建立了业务联系;多次接待欧盟公共采购、法国政府采购、德国军事采购研究机构的来访。分会专家委员会多位专家积极研究GPA对中国的影响,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每年的全球采购论坛,都邀请国外的公共采购机构和专家前来交流和演讲,搭建了中外公共采购交流与对话平台。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在公共采购行业的影响力
    五年来,分会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活动,努力提高公共采购行业的影响力和分会的凝聚力。通过主办年会、组织培训班、考察调研、课题研究、年度评选等形式,密切了会员单位与分会的联系,促进会员单位之间达成了多项合作,也提高了公共采购行业的社会影响力。
    五年来,分会秉持“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政府”的服务理念,利用各种方式积极宣传公共采购分会,不断加强同会员单位和供应商企业的互动和交流,切实发挥分会服务行业功能与作用,壮大分会队伍。目前分会的会员单位已达200余家,专家会员100余人。为向会员单位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分会着力提升服务能力,积极拓展服务领域,目前已涵盖信息、研究、论坛、会展、标准、培训等多个方面,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服务体系。


    二、今后五年工作的基本思路
    五年来,分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对会员单位服务的主动性不够,服务能力水平仍有待提高,会员数量发展不够,自身建设还需加强等问题。尤其是在积极争取有利行业的发展政策,协助解决会员单位在经营中面临的实际困难,以及助推会员单位发展壮大等方面,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逐步改进提高。在新形势下,新一届理事会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关注和研究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
    近三十年来,公共采购事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同时也还存在着管理体制不顺,职责划分不清,监管部门缺位、越位的现象比较普遍,缺乏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阳光透明度不高。公共采购牵涉面广,体制机制问题突出,两法冲突由来已久,顶层架构不清晰,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创新难以突破。分会将加大政策研究、立法咨询、课题研究的力度,关注行业热点,回应行业关切,提出有高度、有水准的政策咨询意见和改革建议。
    (二)助推公共采购对外开放
    国际交流对提升分会国际影响力,学习和借鉴国外公共采购成功经验,推动我国公共采购的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大“走出去、请进来”的力度,加强国际交流,组织业界走出去,加大国际化研究。以中国加入GPA(《政府采购协定》)为契机,研究和推广国际通行的公共采购、政府采购规则,推进我国公共采购对外开放的步伐,帮助我国企业开拓多元化的国际公共采购大市场,也欢迎国外企业参与我国公共采购市场竞争,从而推进我国公共采购的专业化、标准化、国际化水平。
    (三)大力提升公共采购规范化水平
    编制和推广《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并着手研究和编制有关政府采购、高校采购、电子化采购的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逐步推进包括公共采购业务流程、作业标准、信息公开等一系列标准与规范的制定、修订工作,积极开展这些标准和规范的宣贯工作,推动行业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提升全行业的规范化水平。
    (四)积极倡导“职业采购官”制度
    借鉴发达国家“采购官”制度,研究基于我国国情的“职业采购官”制度设计,真正落实采购人的公共采购主体责任,从根源上防治采购过程中的腐败风险。分会作为行业组织,应大力呼吁和倡导在公共采购领域开展“职业采购官”试点工作。
    (五)继续推进公共采购的电子化进程
    推动公共采购的信息化、电子化进程,打造阳光采购电子化平台;推进阳光采购、推动电子化平台互联互通;基于电子化平台的大数据基础,开始研究“全国公共采购指数”,进一步提升公共采购的影响力,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六)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与会员单位的沟通协调,发挥副会长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的积极性,加强分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加强秘书处的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进一步提高战斗力和执行力;加强分会与行业企业的交流互动,搭建采购机构与供应商的交流平台,增强分会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各位代表,分会自2014年初成立以来,在各级领导、专家学者、会员单位与业界同仁的大力支持下,经过五年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交办的任务,同时也为下一个五年的行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当前,我国公共采购领域正面临一系列新的机遇和挑战,新一届理事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坚持办会宗旨,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力争在更高的起点上更好地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为我国公共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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