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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采购分会举办“采购招标最新法律适用”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8日15:56 ggcgfh

        11月13-14日,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主办的《采购招标最新法律适用与操作实务》专题培训班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来自全国各省市政府采购、国企采购的近50人参加了培训。

 

        为期两天的专题培训,共安排了开班式、最新法律法规解读、案例教学、现场答疑、互动交流、颁发证书等环节。开班仪式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常务副秘书长彭新良做了开班动员。他在发言中表示,此次专题培训恰逢全国上下学习十九大、贯彻十九大的热潮中,专题学习十九大精神和刚刚颁布实施的《民法总则》、“财政部87号令”等重要法律法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培训课堂上,行业权威专家学者云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法律顾问、公共采购分会专家沈德能律师讲解了“《民法总则》在采购招标业务中的适用问题”;山西省机械设备成套局原总工程师、公共采购分会专家陈川生教授结合具体案例,解读了《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公共采购分会专家、中国公共采购网技术总监徐先国讲解了“互联网+”招标采购的实施路径。

        培训班学员还参加了“2017全球采购(武汉)论坛暨采购博览会”开幕式和“第四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论坛暨公共采购2017年会”。在11月14日下午的结业式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公共采购分会会长蔡进,为培训班学员颁发了结业证。结业式由公共采购分会副秘书长魏友军主持。

        作为此次培训的主办方,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共采购分会一直致力于公共采购领域行业规范自律建设和协调管理,把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开展与采购相关的会议、培训等作为协会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之一,积极推动我国公共采购行业的法制化、专业化等改革创新和探索发展。

责任编辑:ggcgfh